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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路桥区“阳光规划 和谐家园”摄影大赛暨老照片征集
路桥区“阳光规划 和谐家园”摄影大赛暨老照片征集
责编:老唐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12-10 来源:路桥摄影协会 点击:24494 次  【打印

为充分展现路桥建区二十周年城乡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,进一步提高全民爱护城市、尊重规划的意识,形成公众关心规划、支持规划、参与规划的良好氛围,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城乡规划协调发展,路桥规划管理处、路桥区文联特联合举办路桥区“阳光规划 和谐家园”摄影大赛及征集老照片活动。

一、主办单位

路桥规划管理处、路桥区文联

二、承办单位

路桥区摄影家协会

三、征集摄影作品主题

作品必须是路桥境内题材,以展现“阳光规划 和谐家园”为主题,涵盖内容包括路桥的城乡规划、建筑设计、人文景观、人居环境、人文风光以及旧貌新颜对比等元素。

四、征集摄影作品数量

反映建区二十年来的城乡规划建设成就作品70幅,历史老照片50幅。

五、征集范围

1、摄影大赛作品征集范围:1994年路桥建区以来体现城乡规划建设新貌的摄影作品,既可表现城乡规划建设的整体形态,也可表现城乡风貌、特色建筑、街景立面、公园绿地、住宅小区、美丽乡村等城乡规划要素;既可展示城区建设成就,也可展示镇街、市场、园区、新农村等较为突出的方面,以及其它有价值的反映城乡规划建设的各类摄影作品。

2、老照片征集范围:老照片是凝固的历史,是昨天的缩影,记载着社会变迁和人们的生活。能反映路桥区建区前的城乡风貌、民营经济及市场发展、市井老巷、名店显宅等老照片。

六、参赛对象

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。提交参赛作品即获参赛资格。

七、参赛须知

1、参赛作品须是原创作品,应紧扣主题,内容健康,角度新颖,富有感染力,具有高度的历史性和艺术性。老照片要求影像基本清晰,内容真实无修改,原始照片(底片)可翻拍或扫描成电子文件。

2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。投稿作品一律单幅(接片要提供原底片或电子文件)为10英寸照片(长边尺寸),彩色、黑白不限,不得装裱。老照片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投稿。

3、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标明作品标题、拍摄地点、作者真实姓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作品简明文字说明。获奖作品需在15天内提供该作品的电子文件(文件不少于5M),逾期视作放弃。

4、如发现摄影作品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
5、所有投稿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,仅可作色彩、色调、亮度、反差的适当调整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。

6、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及收藏老照片的权利,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、展览或制定成册等非商业宣传使用。

7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八、投稿时间

即日起到至 2015年4月16日。

九、投稿地址

路桥区腾达路水天一色11号(路桥规划管理处二楼办公室)

联系人:葛先生、金先生    电话:82445060、82580515

十、评奖及奖项设置

1、本次影赛将聘请摄影行家组成评委会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分类评选,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。

2、奖项设置及稿酬:

一等奖作品2幅每幅5000元;

二等奖作品3幅每幅2000元;

三等奖作品5幅每幅1000元;

优秀奖作品70幅每幅300元;

老照片一级录用10 幅(每幅稿酬300元) ,二级录用40幅,每幅稿酬200元。


主办单位: 路桥规划管理处           台州市路桥区文联


承办单位:台州市路桥区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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